北京楼市又出了一条大新闻,这回要限制的是……

2017-04-22      来源:中新经纬   浏览次数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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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1日电(刘雪玉)还记得那个拥有两个身份证,在北京有41处房产的“房姐”龚爱爱吗?从2017年5月1日起,这些“房叔”、“房姐”别想在北京借用亲朋好友的名额“秘密”买房了!

     4月20日,央行营业管理部、北京市住建委、北京银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自5月1日起,在北京买房必须使用本人的银行卡。

     房屋买卖需以转账方式支付

     《通知》指出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、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,应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、登记,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环节,要求交易当事人填写确认相关的身份识别表,上传有效身份证件、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信息。

     此外,《通知》明确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、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,应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,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,通过预售资金、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;如发生退款行为,应按原支付途径,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。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,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,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,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(含5万元)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。

     北上广深现金购房现象普遍

     北京为何出台反洗钱新规?人民网21日的一则报道似乎给出了答案。该报道称,据相关业内人士介绍,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州等城市,用现金一次性支付300万元以上的买房现象相当普遍,有的甚至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来购买豪华别墅。这些购房行为有很大的洗钱嫌疑。


     央行营业管理部、北京市住建委、北京银监局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,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,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、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。

     相关负责人说,由于北京地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刚刚起步,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,《通知》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,主要集中在交易双方的身份识别方面。

     全国首个房地产市场反洗钱政策

     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(微信公众号:jwview)表示,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在2007年1月起已经开始实施,北京是第一个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反洗钱相应规则的地方。

     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(微信公众号:jwview)说,《反洗钱法》此前主要针对移动互联网领域、外汇管理领域、非法集资领域等,与房地产市场挂钩的情况相对不多。此次新规主要防范银行卡刷卡不规范、资金流动方向不明确等问题,是对资金流动的一种管制措施,旨在更好地规范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行为。

     开发商和中介将承担交易责任

     此次新规提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报告在售房、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,有承担识别可疑交易的义务和责任。发现可疑交易行为,应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。

     张大伟表示,这意味着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要对购房中出现的可疑交易承担起责任,今后“房叔”、“房姐”等不法人员借用亲朋好友名额购房的现象难再发生。

     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向中新经纬客户端(微信公众号:jwview)表示,新规对于购房者来说并没有影响,在购房交易的过程中,只是对购房者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要求,但并没有造成交易障碍。“同时,新规能够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洗钱行为,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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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北京楼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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